2006年11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酒后被脱裤 酒醒怒伤人
郑锋

  11月16日,因酒后被人脱光裤子愤而踢伤他人的老汉姜某,被衢州衢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    姜某与郎某等人一起喝酒,姜某酒醒后发现自己居然躺在一砖瓦厂的窑洞里,且被脱光了裤子。看见附近晾晒着一条短裤,姜某就将短裤扯下后穿上。郎某见后大叫“抓小偷”。姜某原本就怀疑是郎某搞的恶作剧,顿时向郎某的腹部猛踢了一脚。后经法医鉴定:郎某小肠破裂,构成重伤。